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4项整改情况公示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xtcg.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8-01 17:26
根据《湘潭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4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按照《湘潭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第14项“道路扬尘污染防控效果不佳”问题为:湘潭市建城区面积约79平方公里,主要交通干道有379条,普遍存在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道路破损,加之过境大型货车较多导致城区道路积尘问题突出。督察组通过尘负荷走航发现,铁牛路、红星路、北二环、佳木路(在建)、群力路(在建)等11条路段为高值路段(高于1克/平方米的积尘负荷基准值),其中铁牛路积尘负荷值高于5克/平方米。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按属地责任、管理权限,认真落实《湘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作规定》,严格对道路扬尘、工地扬尘监管与执法;完善道路基础设施,修复破损路面,确保道路积尘负荷稳定达标;建立健全道路扬尘污染防控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整改措施一:市城管执法局召开道路基础设施问题整治工作会议,压实整改责任单位工作责任,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安排专人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协调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指导各责任主体完成问题销号(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二:市市政维护处对破损的北二环路、铁牛路、书院东路进行路面修复,消除坑洞、沉陷、脱砂等病害(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三:各道路维护管养部门对市城区主要交通干道的基础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道路破损、坑槽、翻浆等路面病害问题建立台账,分批实施予以修复(2023年12月31日完成)。
整改措施四:对发现的道路破损、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及时进行管养与维护加大确保路面维护质量。
整改措施五:进一步规范道路降尘抑尘作业,2023年11月30日前制定《湘潭市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并督促相关单位、市场化公司严格按照《湘潭市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标准》中对道路降尘抑尘的相关规定执行。
整改措施六: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公安部门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开展联合执法,对工地出场清洗设施不全、渣土车抛洒污染、带泥上路等情况进行查处,督促裸露黄土区域进行硬化或覆盖绿网,规范道路运行。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一完成情况
2023年11月17日,市城管执法局考核科、市政科、固废科联合组织市市政维护处、市环卫处、雨湖区城管执法局、雨湖区环卫服务中心、岳塘区城管执法局、岳塘区环卫服务中心、湘潭经开区开发建设局、湘潭高新区开发建设局、岳塘经开区开发建设局等单位对11条重点路段进行现场督导,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协调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并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交办。
2023年12月20日和2024年1月4日市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赵雯纬组织市生环局、市住建局、市市政维护处、市环卫处、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雨湖区城管执法局、岳塘区城管执法局、湘潭经开区开发建设局、湘潭高新区开发建设局、高新基础设施公司等部门或单位召开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系统整改工作调度会,分析问题状况,调度整体进度,解决存在的困难,保障如期优质做好销号工作。
2024年1月22日,为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调度会精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交办,对各责任主体单位下发《关于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道路扬尘污染防控效果不佳问题的交办函》(潭城管委办函〔2024〕8号),明确了问题道路名称、问题内容、建议措施、责任单位、办理时限,
2024年2月28日,市城管执法局作为牵头督导验收部门,下发《关于对道路扬尘污染防控效果不佳问题及时办理销号的工作联系函》至各责任主体单位,明确整改销号流程、格式、相关要求,指导和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按期销号。
(二)整改措施二完成情况
经现场踏勘,11条道路中存在破损、坑洞、沉陷、脱砂等病害的为北二环路、铁牛路、书院东路、团山铺路、沃土路,城管管执法局督导相关责任单位予以整改。
1.市市政维护处对存在破损、坑洞、沉陷、脱砂等病害的北二环路、红星路、书院东路进行了修复,具体情况为:
(1)北二环路路面整改。存在问题:北二环路作为320国道货车运输通道,经现场查勘,在沿线红绿灯路口存在道路坑槽、翻浆、车辙等破损现象。整改情况:从2023年9月15日开始,累计完成道路坑槽、翻浆、车辙等病害维修面积约1200㎡(其中环保督察反映问题维修面积770㎡,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维修面积430㎡)、维修检查井38座、雨水口26座。
(2)红星路路面整改。存在问题:76号灯杆处道路平石破损、雨水检查井塌陷;西段道路终端取土区域黄土污染路面,雨天黄泥漫流路面。整改情况:红星路76号灯杆处维修路面破损12㎡,检查井1座,雨水口1座,平石20m;西段道路砌筑挡泥围墙14m,混凝土硬化土路60㎡;在原有反映问题基础上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维修平石210m,检查井11座、雨水口6座。
(3)书院东路路面整改。存在问题:作为货车运输主要通道,书院东路存在局部破损、沉陷、隆起、翻浆等情况,存在路面扬尘污染。整改情况:从2023年12月17日开始,累计完成道路破损、沉陷、隆起、翻浆等病害维修面积约659㎡。
2.岳塘经开区对团山铺路路面造成黄泥污染的村道进行硬化,对沃土路路面造成污染的岳塘机械物流园内部道路制定修复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最终消除隐患。具体为:
(1)团山铺路存在问题:经现场查勘,团山铺路旁村道为荷塘村作村民进出一条便道,该路段为黄泥路基,晴天扬尘,雨天带泥。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19日,岳塘经开区安排设备、人员对现场进行硬化修复处理,平整土路基,浇筑混凝土路面。
(2)沃土路存在问题:沃土路南侧有一条机械物流园的内部小路,混凝土路面破损翻浆现象严重,大型车辆进出带泥至沃土路。
整改情况:荷支十路为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因项目立项问题,影响进场施工,我区安排环卫清扫服务公司加强对荷支十路和沃土路交界处清洗保洁力度,确保空气质量达标。2024年3月9日岳塘经开区通过环保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开展对荷支十路破损路面的修复工作,目前正在施工阶段。
(三)整改措施三完成情况
市市政维护处对市城区主要交通干道的基础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道路破损、坑槽、翻浆等路面病害问题建立台账,分批实施予以修复。2023年12月1日,湘潭经开区、湘潭高新区主次干道维护管理职责移交到市市政维护处。接收后,市政维护处进行全面问题排查,针对辖内166条主次干道开展了日常维护,建立维护台账,累计完成路面整修5071㎡,路面灌缝12900m。人行道整修面积6021㎡,维修障碍柱352个,调整侧平石1589m。排水疏浚管网长度5105m,清挖检查井503个、雨水井562个,整修检查井23个、雨水井35个,更换检查井盖板26块,雨水井盖板44块。
(四)整改措施四完成情况
市政道路维护管养部门通过道路巡查、市民投诉、城管信息等方式发现道路出现破损、沉降等问题,抢抓晴好天气,第一时间进行维护和整修,确保市民出行安全,提高路平、水畅、井好。市市政维护处制定《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市政设施巡查养护管理制度》,实现日常巡查养护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确保了各类市政设施问题处置及时和维护质量,保持了市政设施的良好运行。
(五)整改措施五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降尘抑尘作业,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行为,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了《湘潭市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标准》(潭城管委〔2023〕16号),督促指导雨湖区、岳塘区城管环卫部门和六家清扫保洁市场化公司严格按照《湘潭市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标准》中对道路降尘抑尘的相关规定执行。雨湖区、岳塘区城管环卫部门分标段制定了考核方案,成立专门的巡查队伍,督促市场化公司严格实行标准化作业、精细化作业;针对车流量大、路段长、车速快的重点路段,采用道路洗扫车和洒水车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每日两次的标准进行全线机械化作业,确保道路路面干净整洁。市城区现有环卫作业车辆739台(含电动保洁车271台),其中路段机械化作业车辆195台(含洗扫车、洒水车、抑尘车、路面养护车、护栏清洗车和人行道清洗车等),环卫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96.2%。
(六)整改措施六完成情况
2023年城管部门会同公安、住建部门针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共开展联合整治行动89次,查处违规施工工地26处,查处违规运输渣土73台次,查处跨境乱卸渣土、废弃物行为24起,查处抛洒滴漏污染路面案件30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42份,处罚44.13万元,处理渣土投诉事件452起(办结率100%)。2024年1-2月份,共开展专项与日常整治行动9次,查处违规施工工地1处,查处违规运输渣土4台次,查处跨境乱卸渣土、废弃物行为3起,查处抛洒滴漏污染路面案件4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5份,处罚1.89万元,处理渣土投诉事件19起(办结率 100 %)。
2023年市城管执法局对市城区空闲土地裸露黄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43处共37.96万平方米裸露黄土为2023年重点整治任务; 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通知,对2023年市城区空闲土地裸露黄土动态清理工作任务进行交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城区(园区)进行指导督促,要求各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对责任范围内的裸露黄土进行常态化治理,除高新区4个任务点已开工建设,岳塘区宝塔南路3号灯杆附近房产项目已进入开工建设外,其余已全部完成;积极配合住建局做好裸露地块管控,加大住建系统涉及黄土裸露移送案件的查处力度。
四、核查验收意见
经核查验收,整改目标已达成。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抓好市政设施巡查养护、清扫保洁、管理执法等各个环节,确保道路扬尘污染有效管控。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8月1日起5日内)向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联系人:郭灿,联系电话:17352682583。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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