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容管理综合协调办公室东湖路门店维护项目比选公告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xtcg.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8-07 08:29

  1. 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湘潭市市容管理综合协调办公室

  1.2招标人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大湖北路29号虹桥大厦三楼

  2.投标条件

  湘潭市市容管理综合协调办公室东湖路门店维护项目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实施,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依据《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3.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湘潭市市容管理综合协调办公室东湖路门店维护项目

  3.2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

  3.3主要内容:本项目为东湖路门店维护项目。包含九套房的厕所防水及吊顶翻新更换,照明灯具、开关、电线翻新更换,墙面及天棚涂料、油漆翻新,水管、龙头、洗脸盆翻新更换,建筑垃圾清运,护窗安装等内容,采用包工包料方式。

  3.4采购预算:8.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报价无效。

  3.5工期要求: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进场日期为准。

  3.6质量和保期:(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保修,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评标办法:采取最低投标报价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3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书面承诺原件。

  5.4须在电子卖场入驻。

  5.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5.1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工程专业资质;相关证件处于有效期。

  5.5.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1次以上类似工程。

  6.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请于2024年  8  月  7  日至2024年  8  月  9  日9: 00-18 :00(北京时间)到湘潭市市容管理综合协调办公室(地址:雨湖区大湖北路29号虹桥大厦三楼)  306  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雨湖区大湖北路29号虹桥大厦三楼,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7.2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市市容管理综合协调办公室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大湖北路29号虹桥大厦三楼

  联系人:沈钿

  电话:1536710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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