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特编制《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社会公众,可在我局政务网站(http://xtcg.xiangtan.gov.cn/)上网查阅或下载《指南》,也可到指定地点(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栏目
1.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
2.互动交流:领导信箱、调查征集、结果反馈;
3.办事服务:服务事项;
4.城管风采:党的建设、督查考核、局属单位风采、“一活动”“一行动”湘潭城管在行动、清廉城管。
(三)公开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网站主动公开,网址http://xtcg.xiangtan.gov.cn/或通过搜索微信,服务号“湘潭城管”。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查询方式
公开查询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
公开咨询电话:0731—58237661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件、数据电文);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受理机构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科是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在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邮政编码:411100),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作息时间)、3:00-6: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31-58237667。
(三)受理程序
我局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办理步骤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形成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五)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收费,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文件执行。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731-58237661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邮政编码:4111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