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xtcg.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7-03 15:52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0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 2025年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函〔2025〕32号)精神,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5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招聘岗位为园林绿化工,主要负责湘潭市城区各公园及城区主干道绿化维护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属于湖南省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报名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已进行求职登记,且已接受“311就业服务”。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3.未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

  4.属于法定工作年龄内,爱岗敬业,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具有胜任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和能力水平。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7月3日起(工作日),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湘潭市雨湖区广新巷19号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3楼301室。

  3.联系电话:0731-58250051。

  4.注意事项: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311就业服务”资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取得)、近期1寸登记照片2张、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录用程序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负)。体检合格后,报市人社局审核,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湘潭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后每年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2.待遇: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低于湘潭市最低工资标准,购买社会保险。

  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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