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推进建筑垃圾监管平台运行的温馨提示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xtcg.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8-28 10:24

各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升监管效能,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已正式运行。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衔接,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尽快完成平台注册与核准

  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活动的企业(单位),请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登录本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完成企业账户的注册登记(接收注册验证码需湖南省内手机号码)以及相应的处置核准申请。

  (一)产生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

  1.需完成企业注册;

  2.需提交产生核准信息,在平台完成产生核准审核。已线下办理产生核准的,在平台提交产生核准审核申请,完善平台手续;未办理产生核准的自即日起,在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线上完成资料初审后打印资料到市民之家窗口完成线下审批,再上传核准证扫描件完成线上审核;

  (二)运输单位

  1.需完成运输企业注册;

  2.需提交运输核准信息,在平台完成运输核准审核。已线下办理运输核准的,在平台提交运输核准申请,完善平台手续;还未办理运输核准的,自即日起,在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线上完成资料初审后打印资料到市民之家窗口完成线下审批,再上传核准证扫描件完成线上审核。

  (三)处置单位(填埋场、堆填场、转运调配场及资源化利用厂等)

  1.需完成处置企业注册;

  2.已线下办理处置核准的,在平台提交处置核准审核申请,完善平台手续,还未办理处置核准的,自即日起,在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线上完成资料初审后打印资料到市民之家窗口完成线下审批,再上传核准证扫描件完成线上审核。

  二、及时办理工地准运证备案

  所有正在运输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以下简称“在运工地”),由承接清运业务的运输企业通过监管平台,及时、准确地为外运建筑垃圾办理准运证备案手续,未完成备案的,将无法进行建筑垃圾合规外运。

  三、操作指南获取方式

  为方便各企业(单位)快速熟悉平台操作,平台开发方已编制并发布了针对不同用户角色的操作手册(含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及工地操作指南)见附件下载。请根据自身业务类型,参考对应的手册进行相关操作。

  四、重要提醒

  请各相关企业(单位)务必于2025年9月5日前完成以上注册、核准及备案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可能会影响企业(单位)及相关车辆、工地的正常运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平台网址:https://jzljgl.xtzhcg.com:47015/。如有平台操作疑问,是产生单位的可扫下方二维码入群。

   是运输和处置单位可扫下方二维码入群。

  如二维码已过期,请加微信305810520,验证消息备注企业名称+产生、运输还是处置企业。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特此提示。

  附件:

  1.湘潭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产生单位操作使用手册(下载

  2.湘潭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运输单位操作手册(下载)

  3.湘潭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处置单位操作手册(下载)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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